搜狐视频诉“电视猫”不正当竞争,一审获赔22.8万元
12月27日消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搜狐视频诉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原告一审胜诉。法院认定被告经营的聚合软件“电视猫”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传播源自搜狐视频网站内容时所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连续72小时在其官方网站(www.moretv.com.cn)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因对原告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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