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日报,14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面推行田长制新闻发布会发布,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湖南省将构建“5+1”田长制组织体系,“5”即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1”即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担任的网格田长,“田长制”在全省全面推行。省级田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县级田长对本地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粮食生产等负总责。乡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村级田长主要负责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开展劝耕促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