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件趋于一致
详细说明
据证监会网站2月1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指出,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件基本与试点期间保持一致,这次又删除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需最近二年盈利的要求,因此,除基于板块定位有个别差异安排外,两个板块上市公司再融资条件基本一致。主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件经精简优化,与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件趋于一致,一是取消发行可转债累计债券余额等方面的发行条件。二是调整重大违法行为发行条件,与创业板、科创板保持一致。三是将简易程序以及定向可转债品种等试点注册制做法推广到主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