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拟就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修改沪股通、港股通股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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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此次《实施办法》修订合计新增5条,修订15条,主要内容包括:修改沪股通、港股通股票范围。修改第十七条、第七十条,明确沪股通、港股通股票范围。新增第十八条,明确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沪股通条件。修改沪股通、港股通股票调整机制。一是沪股通方面,修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新增第二十一条,明确沪股通股票调入机制;新增第二十二条,修改第二十三条,明确沪股通股票调出机制;修改第二十四条,明确沪股通股票调整公布时间。二是港股通方面,修改第七十三条,修改港股通股票调出情况,以涵盖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情形;新增第七十四条,增加关于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市值测算及调整安排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