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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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组长、楼门栋长、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等,采用“敲门行动”、发放“健康爱心包”等居民群众乐意接受的方式,加强联系并动态掌握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及时完善重症高风险人员信息台账。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为城乡社区设置、保留便民核酸检测点提供必要场地和设施条件。落实好在城乡社区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为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建立城乡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之间的直通热线,由村(居)民委员会配合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